安庆宜秀区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
日期:2018-04-09 11:11:35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安庆市宜秀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20名(其中男性18名,女性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热爱城市管理工作,乐于奉献,能吃苦耐劳;
2、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限安庆市户籍(含安庆市辖六县一市三区);
4、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8日后出生);
5、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健康,双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0.6),无色盲、色弱;
6、无违法犯罪记录;
7、具有法律、规划建筑、财会、文秘、环保、水利等专业及从事过城市管理、文明劝导员工作的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8年4月16日至4月18日
2、地点:宜秀区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安庆北部新城宜秀区政务大楼四楼)
联系电话:5939270 联系人:昝双双 陈慧玲
3、报名需提供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正面照片4张;
(2)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
(3)报名表一份(见附件,可网上下载或报名现场领取,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如实填写并签名承诺)。
4、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2:1。
(二)体能测试:男性1000米、女性800米跑。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体能测试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到底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并具备招聘条件所要求标准。体检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录用
经考察合格后录用,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
四、管理办法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形式管理。受聘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宜秀区城管执法大队协助城市管理工作,由城管执法大队负责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及发放相关待遇的依据。
(二)聘用人员待遇:基本工资2500元/月,绩效工资按考核结果确定,人均绩效工资5000元/年,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试用期内,只享受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不再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咨询电话:5939272 (宜秀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5515153 (宜秀区纪委监察委)
附件:宜秀区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报名表
安庆市宜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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