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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特大涉台电信诈骗案33名被告人昨受审

日期:2012-12-18 10:55:56   来源:   点击:

  成立诈骗公司,利用电信技术跨境对台湾居民实施诈骗,昨日上午,安庆市特大涉台集团诈骗案的33名被告人在安庆市中级法院出庭受审。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3月,台湾籍人吴嘉伦、邱翰志和福建厦门人李焰炉在厦门预谋在安徽省安庆市合伙投资成立诈骗公司。经过运作,李焰炉在安庆注册了安庆市晶品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并在电信代理商安庆人李学宏的帮助下,与安庆市电信公司签订协议安装50部固定电话和4部宽带,办理了去电不显示业务。

  2010年5月26日公司正式开业,公司通过采取支付高薪和提供免费吃住的方式先后招聘了台湾、大陆男女同伙30人,其中15人为台湾籍人。诈骗公司对团伙成员进行明确分工,让其分别冒充台湾医务人员、医院驻卫警、犯罪调查科警员和地方法院法官,向台湾居民打电话,以其台湾居民保健卡被冒用为名,称其涉嫌力华证券公司掏空洗钱案,需交保证金,不交则羁押当事人并冻结财产,来骗取台湾居民财产。自2010年5月26日至2010年8月25日案发,共诈骗成功13起,诈骗总额1060万新台币,折算人民币合2208333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吴嘉伦、邱翰志、李焰炉在安庆投资成立诈骗公司,招募30余名同伙加入诈骗活动,利用拨打电话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犯罪人数众多、犯罪目的明确,且犯罪活动具有相当的稳固性和较强的组织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各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应当以犯罪集团追究被告人诈骗罪的刑事责任。

  案件庭审持续近9个小时,因被告人人数众多,案情复杂,法院没有当庭宣判,将另行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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