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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新平:“互联网+” 加出文化发展“加速度”

日期:2015-04-20 08:29:24   来源:   点击:
  眼下最热的词是什么?当然是“互联网+”。“互联网+”如同一把钥匙,开启了传统产业生产流程再造、商业模式创新和价值链重组的大门。加什么?怎么加?各行各业都在边创新、边思考。文化产业因其知识性、创新性、分散性的特点,可以说和互联网有着天然的“亲缘性”,从新一轮经济转型发展的需要和未来人们对文化消费的巨大需求来说, “互联网+文化产业”将爆发出极大的增长性,而在我省,文化电商在相关部门的积极推进下,将成加速度发展之势。

  近日,安徽文化产业电子商务联盟成立,官网“安徽文惠网”同时上线。联盟将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以合作为基础,以科技为手段,以创新商业模式为突破口,着力提升我省文化企业电子商务综合实力。

  “互联网+文化产业”,加的是线上线下聚合效应。互联网为文化产业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的集聚平台,将原本分散的文化企业集中到一个出口进行全方位展示,打破了企业与市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状况,使得企业面对细分市场时更有底气。我们看到,安徽文化电商联盟首批成员单位达200多家,涉及新闻出版发行、文化艺术服务、休闲娱乐、创意设计等十大类文化企业,在平台聚合、供需结合、营销融合、资源整合方面的力度前所未有。联盟还将与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等多方面接洽,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我省文化企业开店争取一定的优惠政策,带动更多文化企业开拓电商销售渠道。线上线下聚合效应成为文化企业发展的“扩音器”,将使我省文化企业携手共舞“风口”。

  “互联网+文化产业”,加的是分工整合效应。文化产业,特别是文化创意,往往是一个人或几个人脑力激荡的结果,产品产出流程难以像工业企业一样分工整合,也难以获得传统渠道的融资,互联网平台恰好可以解决小微型文化企业面临的“瓶颈”:只要“一机在手”、“人在线上”,就可以通过“创客”、“众筹”、“众包”等方式获取大量知识信息、对接众多创业投资、分解生产制造过程,变创意为现实,变不可能为可能。我们看到,安徽文化电商联盟的成员单位中有专业孵化公司和金融企业,能够为文化企业提供天使资金、行业渠道、办公环境等专业化服务。分工整合效应成为文化企业发展的“助推器”。

  “互联网+文化产业”,加的是协同创新效应。互联网并不仅仅是文化产业展示、交易、融资的平台,更有可能渗入前期创意过程,从根本上改变文化产品的产业链。很多文化企业需要来自群体的创意分享,而互联网的互动交流特性为引爆无限创意提供了可能。协同创新效应强调用户的积极参与,在产品产出之前就已经产生引领文化、传播文化的作用。我们看到,“安徽文惠网”所具有的数据存储与挖掘业务,可以通过客户行为分析为文化产业的产品设计带来全新思路。协同创新效应成为文化企业发展的“融合剂”。

  安徽文化电商联盟的成立,为我省众多文化企业借助互联网的黏合作用,有效进行跨界合作提供了一个新平台,也需要社会各界协同努力,并肩探索“接地气”的发展模式,让“互联网+文化产业”成为引领我省新一轮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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