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猪肉、染色馒头、灌石鸡……近期,食品安全事故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在这些事故背后,基本上都有一个共同的问题——食品安全监管严重缺位。不少地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得过且过,只在事故曝光后才被动采取措施。
最近,各地政府开始积极应对。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确定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到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推行食品安全整治区(县)长负责制;吉林开通了24小时投诉举报热线,聘请1300名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深入社区摸排食品安全隐患线索;江苏、广东、内蒙古、宁夏等地则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危害以及防范、惩处等措施。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通过民意中国网与搜狐新闻中心,对3802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95.4%的人认为,当前食品安全监管领域中的“被动执法”现象普遍存在。82.1%的人认为应该严惩食品安全监管失职行为。调查中,26.6%的人为“80后”,37.7%的人为“70后”。
89.7%的人认为监管部门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随着各种食品安全事故不断曝光,许多食品已经从陕西省西安市薛女士的采购清单上消失了。她担心,这样下去自己能买的放心食品会越来越少,“难道每个人非要自己种菜、养猪,才能吃得安全?”
“政府有义务保证市场上所售食品的安全性,维护公民的健康权益。现在食品安全到了如此糟糕的境地,相关监管部门难脱干系。”薛女士说。
调查显示,97.4%的人认为监管部门应该对频繁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负责,其中89.7%的人认为监管部门应负“主要责任”。
北京市海淀区居民王风(化名)向记者表示,近期频发的食品安全事故已经让他有点儿对有关部门失去信心。“所谓严厉打击、全面排查总是在相关事故被曝光以后才进行。可是在平时,这些部门在做什么?就像瘦肉精猪肉事件,4道监管关卡为什么形同虚设?试问,这样的监管怎么可能取信于民?”
调查发现,93.7%的人表示“被动执法”等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的出现,降低了他们对相关监管部门的信任度。
国内首家食品药品监管研究中心主任、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阮赞林,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指出,监管部门的职责在于,通过监管行为减少或避免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维护公众的健康安全。如果监管部门没有做到,就应当承担责任。“若不能明确应该由哪一个部门负责,那么所涉及的部门就应共同承担责任。”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王敬波也指出,食品安全属于公共产品,政府应该对其负法定责任。当下食品安全事故频发、食品安全监管不力的状况,说明了政府在这方面的工作上有“监管失灵”或“监管不力”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