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商务厅转发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监管的通知》及市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协调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自2011年5月20日至7月30日,宜秀区扎实开展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工作。
一、明确清理整顿范围:对全区所有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二、明确清理整顿标准:分三类情况,区别界定。
一是立即取消备案资格的。清理整顿过程中发现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存在以下情况,立即取消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资格:1、具有代垫直补资格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连续三个月未实现产品销售的;2、抽取产品标识卡,将家电下乡产品作为非家电下乡产品销售,将标识卡配发到非匹配产品上的;3、擅自更换家电下乡产品商标、型号,或以家电下乡名义销售未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的产品、非家电下乡产品以及假冒伪劣产品;4、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过程中虚假宣传,误导或欺骗消费者;5、违反家电下乡产品价格规定,终端销售价格高于中标价格;6、私自留用标识卡、滥用农民户口簿、身份证等有关资料,虚开销售发票或录入虚假购买信息的。
二是取消与财政对接清算资格的。回访中发现备案网点出现以下情况的,将取消与财政对接清算资格。1、家电下乡备案网点只有办公场所无经营门点,主要从事批发业务的。
2、备案网点存在为县城及乡镇经销商代开票、代录入行为的。
三是家电下乡备案网点暂停销售资格、进行整顿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存在以下情况的,暂停其家电下乡销售资格,责令限期整顿,整顿不合格的,取消该网点备案资格: 1、未建立进销存台账并在系统中录入台账的;2、不能当场为购买产品的农民开具税务发票的;3、未在家电下乡信息系统中及时录入家电下乡产品及标识卡相关信息,或未在系统中及时对非补贴对象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注销标识卡的;4、未在显著位置悬挂统一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识,没有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栏和购买须知,并在产品公示栏中公布销售产品的型号和中标最高限价的5、未设立家电下乡专柜(专区),或在专柜(专区)销售非家电下乡产品及未经授权销售的家电下乡产品的。
通过清理整顿,宜秀区家电下乡销售备案网点由65家减少到47家,其中:取消6家销售网点备案资格,取消13家销售网点与财政对接清算资格,暂停5家销售网点家电下乡销售资格,责令限期整改。通过全面开展清理整顿工作,规范了备案网点的经营行为,有效的堵绝了骗补现象的发生,确保惠及民生的政策落到实处。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