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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秀区司法局2013年工作要点

日期:2013-05-17 13:56:49   来源:   点击:

 
    2013年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全区党的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一三四五”系统工程,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以十八大精神为统领,大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将学习贯彻落实切实提高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水平。积极争取支持,主动作为,壮大基层司法行政队伍。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三十条规定”,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进一步转变作风,提高效能,强化督查督办。
    3、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中央部署的群众路线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认真开展“服务型党组织践行年”活动,建立机关党员干部联系基层司法所和村(居)委会制度。
    4、加强宣传工作。加强对外宣传,展现司法行政机关良好社会形象,更好地为群众服务。加强对工作中难点和热点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上报政务信息和工作动态,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有效服务和参考。
    二、以“六五”普法中期督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宜秀建设。
    5、大力开展法制宣传。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着力推进以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等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切实提高学法用法水平。增强“法律六进”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活动从“普及知识”向“培育思维”、从“活动式”向“常态化”转变。全面开展以形成机制为目标的法治文化建设活动,完善普法阵地和载体建设,抓点带面,提高特色,打造亮点。
    6、加大法治宜秀建设力度。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法治宜秀建设纲要,加快普法依法治理制度成果的转化,大力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完善法治创建体系。争取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区政府目标绩效考核。
    7、认真组织中期督查。按期完成我区“六五”普法工作的自查和总结。区司法局、区依法治区办公室按照上级要求,对全区“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抓好自查和总结,以优异成绩迎接省、市督查。
    三、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提升法律服务能力水平
    8、大力开展律师公益活动。按照“护航工程”方案要求,积极组织公益律师专业化团队,为政府重大决策当好法律参谋,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大社会矛盾隐患。
    9、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的管理。切实加强律师管理,继续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不断优化职业环境。建立健全基层法律服务行业诚信建设体系和质量监督考评体系。
    10、努力提高服务发展能力。深入做好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推广组建法律服务团的经验和做法,围绕重大战略实施,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等,大力开展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做好企业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建立面向一线的村(居、社区)综合法律服务体系,服务美好乡村建设。
    11、做实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加大法律援助办案力度,在保持法援案件数量稳步增长的基础上,着重提升案件质量,优化案件结构,加强做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扩大社会律师承办法援案件的比例。规范法律援助站、点建设,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困难群众数据库,优化便民措施,创新服务方式。
    四、以实施“护航工程”为抓手,努力提升保障和谐稳定的水平
    12、大力构建人民调解防护网。加大接边地区联合调委会建设力度,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按照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要求,加强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等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大力建设专业化、社会化的人民调解员队伍,有效化解各种特定 行业和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注重做号日常性排查和专项行动相结合。
    13、认真做好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工作。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监狱等部门衔接,认真履行监管审批责任,控制、减少社区矫正人员外出流动。推进区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开展社区矫正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和规范执法专项整治活动。
    14、切实加强安置帮教工作。推进区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社会保障和临时救助工作,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多途径,多形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落实帮扶措施。建立信息“点对点”、人员“面对面”、管理“无缝隙”的衔接工作新模式。建立健全常态化的信息交流和衔接机制,最大限度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15、集成司法行政整体力量维护社会稳定。组织引导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善后处理、信访接待和重大矛盾纠纷处理,有效解决纷争。提高法制宣传效果,把普及法律知识与提供法律援助、实施法律服务等有机结合起来,把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为法制宣传过程。有效发挥“12348”法律服务热线咨询服务功能,开展法律政策宣传,引导群众合理表达利益诉求。继续完善“援调对接”,“访援对接”工作机制,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五、强化经费装备保障,全面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16、加强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创建“五好”司法所为抓手,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做好司法所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建立“律师事务所联系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联系司法所长”工作机制,推进一体化集成发展。对首批司法所国债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回访,实施示范司法所的动态管理,不断提高规范化水平。
    17、加强信息化应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信息化项目建设任务。坚持把信息化“深度建设”与“深度应用”有机结合起来,强化应用培训,推进信息化全员、全案、全流程应用。
    18、加强财务装备保障。进一步加强财务装备保障工作,全面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办案(业务)经费管理的意见》的要求,并在经费装备使用上向基层倾斜,确保司法所经费装备不低于规定标准。按时完成业务用房项目建设工作。切实加强警车的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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