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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公告

日期:2014-04-01 09:40:48   来源:宜秀网   点击:
  安庆市大龙山林场就位于4号林班2号小班杉木山场,根据营林生产需要进行采伐,为顺利完成本次采伐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林场利益最大化”原则,经研究决定,对外实行采伐经营销售承包,特面向社会公开竞标。现将有关竞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采伐无量塔管理区2号小班内火烧迹地的56亩杉木林,采伐方式为皆伐,采伐蓄积 471立方米并经营销售,具体内容、范围以采伐证为准。
  2、采伐期限:2个月时间以内(具体时间签订合同时确定)
  3、资格要求:有资金实力、诚信度良好的、无不良记录,从事林业或木材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中标条件:以竞标人承包上述采伐、销售任务,承诺上缴林场承包费最高者为该项目中标人。
  5、承包采伐经营的方式:竞标人中标后在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林场编制的《大龙山林场2014年低效林改造作业设计》完成采伐任务,自行承担采伐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开支(含砍伐工力资、运输力资、工人食宿、税费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并预先缴纳中标金额,其采伐的杉木方归其所有。
  6、中标方要对以下条款承诺负责,认真遵守,不得违背。
  ①严格依法采伐,自觉服从林场的监管,违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②严格按照林场提供的作业设计书实施采伐,不得采伐活立木。伐木时,使用锯子,断面平整,且保持一定的倾斜度;伐桩最多高出地面5㎝;并对迹地进行清理,去除林地表面的枯枝落叶,砍除林地中的灌木杂草;
  ③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施工人员人身安全,一切安全责任及保险费用皆由中标方承担,与林场无关;
  ④及时发放施工人员工资,不得拖欠,本采伐项目引发的一切债权债务归中标方自行负责;
  ⑤在实施采伐项目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令法规,不得从事与本项目无关的工作;
  ⑥施工所需运输工具、机械设备归中标方负责,费用自理,一切安全责任自负;
  ⑦运输线路由中标方自选,但不得毁林开路,以保障工程项目实施后水土不流失;
  ⑧中标方负责本次采伐项目所涉周边的关系协调,费用自理;
  7、报名要求:竞标申请人请于 2014年4月1日至4月3日4时30分止,到大龙山林场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交报名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逾期不予受理。4月4日上午8:30,竞标申请人在森林公园综合楼前集中前往采伐现场,实地查看采伐具体范围。
  8、竞标申请人参加竞标会前,要预交竞标标底10万元,方可参加竞标现场会,多个竞标者在主持人的指挥下开展竞标,现场实行现金加价竞标,每个竞标加价幅度为0.5万元;仅一人申请,中标金额按10.5万元确定中标。
  9、中标后中标人不得擅自转让该采伐项目,不得悔标、弃标,违者所预交的竞标标底皆不予退返;中标人另行缴纳合同保证金1万元,施工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返。
  10、竞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11、中标人与场方具体签订采伐合同并预先缴齐中标金额后,方可组织施工。
  【注:开户名:安庆市宜秀区财政局,开户行:建行安庆宜秀支行,账号:34001683908059666001(安庆市大龙山林场 001044)】
联系电话:13866045829,13865184539,5338760
 
 
安庆市大龙山林场
二O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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