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 > 公示公告 > 正文

区检察院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日期:2016-04-07 10:12:19   来源:   点击:
  2015年,区检察院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3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预算1.1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地市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20万元,主要用于包括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支出。
 
  联系方式:0556-5939918

上一篇:圣埠三角岛国有土地未登记房屋认定公示406

下一篇:宜秀区新闻报道中心招聘人员笔试成绩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