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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秀区启动防汛应急预案Ⅱ级响应

日期:2016-07-03 00:28:50   来源:   点击:
 宜秀防[2016]11号
 
关于启动区防汛应急预案Ⅱ级响应的命令
 
各乡镇人民政府,大桥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成员单位:
    6月30日18时-7月2日20时,本轮降雨全区5个乡镇(街道)降雨量270mm以上,最大降雨量在大桥街道344.9mm。今日20时,菜子湖水位15.91米,超警戒水位1.41米,破罡湖水位12.87米,超警戒水位0.37米,且各河湖水位持续上涨。另据气象部门预报,未来3天我市仍有较强降水过程。
为切实做好强降水防御工作,区防指决定自7月2日20时起,立即启动防汛应急预案Ⅱ级响应。现命令如下:
    一、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对地质灾害点、切坡建房点、危房户等受威胁区域再次进行排查,无条件转移人员,做到应转尽转。人员安置以各乡镇(街道)为主,安排专人负责,集中安置点群众的衣、食、住、卫生防疫必须保障到位,并加强安全管理。
    二、各级防指加强会商,做好研判,完善各项防范措施。备足备齐防汛物资、应急设备和防汛器材;对重点圩口、险工险段加强巡查、严密监控;对城市积水点、高速下穿桥、易积水小区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确保居民房不进水;进一步动员力量充实加强抢险队伍,执行救灾任务时,要科学调度指挥、确保自身安全,区视情向上级申请军队、武警、消防等防汛抢险队伍。
    三、各乡镇(街道)要立即提升防汛应急预案响应级别,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全面承担本区域的防汛抗灾工作; 各分指负责人、相关成员应按照职责分工深入一线、靠前指挥。
    四、严肃防汛纪律。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立即取消双休日,根据预案和防指要求全力配合展开工作,对责任不到位、工作不力造成损失的,及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安庆市宜秀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1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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