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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岭镇2016年公开招考村(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16-12-14 09:17:06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加强村(社区)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做好村级干部储备,经研究,罗岭镇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考8名聘用制村(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择优聘用;统一组织、分步实施。
二、招考计划及条件
    2016年罗岭镇公开招考聘用制社区工作人员8名,报考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二)熟悉并热爱基层工作,乐于助人,具有奉献精神;
    (三)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业务知识;
    (四)具有使用现代化通讯设备和操作计算机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强者优先录用;
    (五)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岗位独立工作能力;
    (六)获得全日制中专(不含高中)及以上学历;
    (七)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3日(含)以后出生);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二)现役军人;
    (三)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安排
    1、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3日上午8:00到2016年12月18日下午17:00止;
    2、报名地点:罗岭镇人民政府二楼农组办(联系人:汪永光   联系电话:13955615996)   
    3、报名当日需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3)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报名表(见附件)。
资料需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考试程序及内容
    招考由镇党委组织实施,笔试、面试及组织考察相结合,笔试占50%,面试占40%,组织考察占10%,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选拔。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均可参加考试,笔试内容包括语文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时事政治、法律知识和相关管理知识以及简单计算机操作技术知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人数1∶3的比例进行面试(不足1:3的全部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组织考察:按照1∶2的比例,对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前16名的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学历情况、专业特长、综合素质、综治、计生等方面的考察。
    4.体检:按照岗位招考人数1∶1的比例对考生进行体检,对因体检出现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5.公示:体检合格后,在相关网站上统一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天。
    6、聘用: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根据有关规定,由镇党委组织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此次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期满后,由镇党委组织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由镇党委统一进行调配使用,凡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调配安排的,取消聘用。聘用后服务期必须满3年,聘期期满,根据聘用人员工作表现和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7、待遇政策:试用期期间,按不低于安庆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试用期满,按现有村级一般干部工资政策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本公告由罗岭镇公开招考聘用制村(社区)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罗岭镇委员会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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