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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林长制及“青山白化”专项治理有关事项的通告

日期:2017-09-05 11:14:25   来源:   点击:
  为有效推进全区林长制及“青山白化”专项治理工作,改善提升城市周边生态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范围
  全区林区范围,重点是高速沿线及高速互通出入口、S228西线沿线、大龙山国家森林公园入口、大龙山镇桃园社区、百华社区、总铺社区、杨桥镇余湾村、余墩村、大桥街道象山村、苏岗社区、眉山村等可视范围内的坟茔相对集中区。
  二、禁止内容
  (一)采伐林木和毁林造坟、私埋乱葬,毁林养殖、放牧,挖沙、取土、采石,采挖树蔸,采脂,乱捕滥猎,破坏封山育林、森林防火、林长制公示牌等宣传标识、隔离设施和监控设备;
  (二)在林地范围内烧荒、炼山,在山边林缘烧灰积肥、烧田埂草,携带火源上山;
  (三)阻挠绿化施工,损害绿化苗木。
  三、宣传教育
  各乡镇(街道)、村,大龙山林场要加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通告的内容,做好群众思想工作,让广大市民自觉遵守。
  四、依法查处
  任何单位和个人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凡违反本通告,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禁止时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如发现违反本通告禁止事项的,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举报,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具体标准见举报奖励实施细则)。
  举报电话:5939287(区民政局)
  5313688(区林业局)
  5939799(区政府值班室)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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