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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秀区人民政府关于对206国道(宜秀段)棚户区改造项目汇丰商住楼征收的公告

日期:2018-09-21 16:56:06   来源:   点击: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经宜秀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206国道(宜秀段)棚户区改造项目汇丰商住楼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征收决定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206国道(宜秀段)棚户区改造项目汇丰商住楼。
  二、征收范围:具体范围见征迁规划红线图。
  三、征收补偿:详见附件《206国道(宜秀段)棚户区改造项目汇丰商住楼征收补偿实施方案》。
  四、征收时间:2018年9月21日——2018年9月30日
  五、征收部门:安庆市宜秀区房地产管理局。
  六、征收实施单位:安庆北部新城建设管理局。
  七、征收日常工作办公地点:安庆北部新城建设管理局。
  八、征收办公室联系电话:0556-5263227  
  九、监督举报电话:0556-5567070
 
  附件:206国道(宜秀段)棚户区改造项目汇丰商住楼征收补偿实施方案


 
                 宜秀区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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