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秀区人民政府关于对206国道(宜秀段)棚户区改造项目汇丰商住楼征收的公告
日期:2018-09-21 16:56:06 来源: 点击:
因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经宜秀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206国道(宜秀段)棚户区改造项目汇丰商住楼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征收决定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206国道(宜秀段)棚户区改造项目汇丰商住楼。
二、征收范围:具体范围见征迁规划红线图。
三、征收补偿:详见附件《206国道(宜秀段)棚户区改造项目汇丰商住楼征收补偿实施方案》。
四、征收时间:2018年9月21日——2018年9月30日
五、征收部门:安庆市宜秀区房地产管理局。
六、征收实施单位:安庆北部新城建设管理局。
七、征收日常工作办公地点:安庆北部新城建设管理局。
八、征收办公室联系电话:0556-5263227
九、监督举报电话:0556-5567070
附件:206国道(宜秀段)棚户区改造项目汇丰商住楼征收补偿实施方案
宜秀区人民政府
2018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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