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告
日期:2019-08-20 16:00:42 来源: 点击: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厅发﹝2019﹞3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举措》(厅﹝2019﹞41号)和《安庆市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实施方案》(庆退役军人组办〔2019〕15号)的要求,我区全面开展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2019年1月21日《意见》实施前,我区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出现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或断缴情况的退役士兵。
二、申报程序
1.符合此次社会保险接续条件的退役士兵,持相关申报材料,到退役时落户的(因行政区划调整的,到调整后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领取并填写《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
2.有安置单位的,如原单位存在,退役士兵将《补缴社会保险个人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提交原单位;如原单位不存在的,提交给其上级主管部门。原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收齐申请材料后,统一交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安排工作后与原安置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到其他单位就业或灵活就业的,仍按上述渠道申请办理。
3.自谋职业或其他情况的,由个人将所需材料提交退役时落户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汇总提交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申报资料
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
3.身份证(查验原件并交复印件);
4.相关缴费记录。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需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超过此期限将不再受理。
五、区及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方式
区成立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专班,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本辖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材料受理和初审。
区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专班 联系人:王 龙 联系电话:0556-5939758
大龙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联系人:王章军 联系电话:0556-5030203
五横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联系人:刘四平 联系电话:0556-5270011
罗岭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联系人:刘月生 联系电话:0556-5059600
白泽湖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联系人:王贵珊 联系电话:0556-5808901
杨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联系人:刘 枫 联系电话:0556-5811009
大桥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联系人:胡 广 联系电话:0556-5207029 0556-5214006
特此公告
安庆市宜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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