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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升级版(第一批)的通知

日期:2020-01-07 15:00:41   来源:   点击: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升级版(第一批)》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明确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一系列决策部署,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对标国际一流,学习借鉴国内先进经验,总结推广我省各地典型做法,在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报建、不动产登记等20个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持续深化改革,制定更具含金量的政策措施,推动我省营商环境持续走在全国前列,努力建成全国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最强的省份之一,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作出积极贡献。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指标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第一责任单位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加强培训指导,细化工作举措,完善推进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落实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同配合,主动衔接落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合力推进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三、强化统筹调度。省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完善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调度、主管部门牵头部门主动作为、相关部门通力协作、各地推进落实、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线上线下长效工作机制,会同省政府督查室等单位,将各地、各部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提升行动方案等情况,纳入省政府“五大系统”“互联网+营商环境监测”系统调度督办,适时组织第三方评估,对工作开展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并将评估结果纳入省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四、营造浓厚氛围。省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省政府新闻办及各新闻单位,通过新闻发布、专题采访、追踪报道、开辟专栏等方式,总结推广典型案例,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报道,大力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将提升行动开展情况和各类数据推送至“互联网+营商环境监测”系统。各有关单位要在每月底前向各指标牵头单位报送任务完成情况,各指标牵头单位要认真梳理汇总,并于次月10日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牵头提升行动开展情况。
安徽省创优“四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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