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开展全国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会议和区三级干部会议精神,进一步肃清整顿辖区医疗市场秩序,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宜秀区快速反应、提前行动,在省卫生厅未出台集中整顿实施方案之前,制定出台了详细具体、符合我区实际的实施方案《宜秀区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宜秀卫[2013]15号,成立了区卫生局一把手任组长,骨干卫生监督员、院感和疫情报告专业人员组成的集中整顿检查组。
本次整顿内容包括:一、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1、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情况;2、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3、医疗废物管理及处置情况;4、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菌(毒)种管理情况。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三、医疗机构依法执业。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管理情况;2、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管理情况;3、医疗机构诊疗活动开展情况;4、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开展情况。
《方案》明确自3月11日至5月31日对全区医疗卫生机构深入开展专项集中整顿工作,对集中整顿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对达不到许可标准的医疗机构,将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3月5日,区卫生局召集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对集中整顿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要求全系统上下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集中整顿工作顺利进行。整顿工作分摸底登记、集中整顿和立案查处三阶段进行。目前调查摸底工作已全面展开。(宜秀区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