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低收入人群的基本生活,真正体现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区民政局低保局多项举措加强城乡低保动态调整工作。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安徽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试行)》(民社救字〔2013〕143号文件)出台后,区民政局及时将文件转发各乡镇(街道),以2014年民政工作培训会为契机,由低保局负责人对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民政办主任、民政专干做了全面的低保政策宣讲与培训。
二是建立廉政风险备案制度。及时转发了省厅《关于在城乡低保工作中建立村(居)干部及其亲属登记备案制度的通知》,各级低保经办人员建立了近亲属备案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人情保、关系保。
三是及时受理查处回复群众信访案件,确保政策严肃性。对凡有群众举报的一律先取消,后查处,今年以来,共接受群众实名举报4起,查处5户13人。
四是规范审批、公示程序。在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的基础上,低保局对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对个别乡镇的新增户抽查达到了100℅。对低保对象实行末端长期公示,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五是加强督促检查。督促各乡镇进一步完善低保监督工作机制,尽量避免 “关系保”、“人情保”现象的发生。
截止2014年8月底,全区通过低保对象动态调整新增农村低保219户269人,停发225户272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