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上午10许,被告人江某涉嫌合同诈骗罪一案在区人民法院二次公开开庭审理。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在押的被告人江某出庭受审并未穿着有监管机构特征的马甲、囚服等衣物,而是着便装参与庭审。
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者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
禁止被告人着具有监管机构特征的服装出庭受审是无罪推定原则的具体体现,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对被告人的认罪、悔罪是一种有效的激励,彰显了对判决尚未生效的被告人的尊重。虽然这只是庭审改革的一小步,但是此举对人权保障理念的巩固和提升具有重大意义。庭审改革一小步,司法文明一大步。(何燕 程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