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5年各项文物安全措施切实落到实处,区政府于近日组织签订了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由区文广新局承办,文物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人,形成了新的自上而下文物安全防范网络,为确保文物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
文物安全责任书明确,文物保护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保点由所在地乡镇(街道)负责防火、防盗、防拆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文物安全责任书同时明确,乡镇(街道)要与各行政村及文物单位所有人或使用人明确文物安全责任,层层落实保护管理职责,确保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市级文保点有专人管理。同时,要加强对区域内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新发现并经过认定的具有一定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 (嵇 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