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别是非、定分止争,这是人民法院的主要职能,也是法院庭审的主要目的。在司法实践中,特别是在案件数量激增、案多人少的大环境下,法官们往往以多结案、快结案为目标,却很容易忽略司法审判的另一重要功能:教育功能。司法的公开性,不仅是为了监督司法工作者公正司法,也是为了能对人民群众起到指引和教育的作用。所以,教育性是人民法院极其重要却又容易被忽视的属性,而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菱北人民法庭在这方面却一直在坚持。“夫妻之间应尽忠实义务,你的出轨行为严重伤害了对方的感情,应该认错道歉和作出相应补偿”、“夫妻间应相互尊重相互扶持,你不应该对配偶施加暴力,如果不及时改正,将会受到法律更为严厉的惩罚”、“在生意交往中,应该恪守诚实信用原则,你违背诚信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了损失,你不仅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更是降低了你的信誉度,对你以后的经营将产生不利影响”等等,这些表述是在菱北法庭的庭审中经常会听见的。在菱北法庭,有一条大家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在案件庭审中,查明案件事实后,如果发现当事人存在违法、违背社会主流道德评价等的行为时,就会主动对当事人进行相应教育,借此传播正能量,维护法庭权威。
通过法庭教育,既能让当事人认识到自己某些不是之处,促进案件的调解和矛盾的化解,又能较好的树立司法权威,让当事人感觉到法庭的庄严和公正,更能通过当事人和旁听人员向社会传达主流价值观,起到审理一案、带动一批、影响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郝炎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