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秀区人社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80”补充为贫困人口看慢性病上“双保险”
日期:2017-06-16 09:21:32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提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保障水平,有效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宜秀区积极落实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180”补充医疗保险结算方式。
根据《安徽省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补充医疗保障方案的通知》(皖卫财[2017]14号)文件规定: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1个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经“三保障一兜底”综合医疗保障补偿后,剩余合规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简称“180”补充医保)。剩余合规费用包括常见慢性病门诊限额内经基本医保报销后的自付部分、超出限额外个人自付的合规医药费用,以及特殊慢性病比照住院报销后自付合规医药费用。合规费用的界定按医保相关规定执行,从2017年1月1日起开始计算。
建档立卡贫困户只需一次性提供医疗保险报销资料,就可以完成健康脱贫“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大病保险、政府兜底、补充医疗保障)结算,改变了过去参保群众重复提供资料、往返多次的结算模式,方便了群众办理医保结算。
因病致贫是脱贫攻坚的一大难点,城镇居民医保致力通过多层次努力保障贫困人口疾病得到医治,“180”补充医保这一项民生政策为贫困人口治疗慢性病加上了“双保险”。(胡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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