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秀区检察院认真落实最高检保障科技创新“15条意见”和加强产权司法保护“22条意见”,切实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助推科技创新与驱动发展。该院成功办理全市首例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批捕、起诉的刘某某因侵犯我市某知名企业商业秘密,被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此案的成功办理,有力打击和震慑了觊觎他人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的犯罪分子,为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取得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近年来,该院积极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以保护知识产权为着力点,以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和促进检察事业发展为导向,探索知识产权检察保护的新模式,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办理的专业化水平,为科技创新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构建保护体系。内部,加强公诉、侦监、民行等部门的衔接配合,建立集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为一体的知识产权专业办案模式,增强办案合力,提高办案质效;外部,以“两法衔接”为抓手,积极发挥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主导作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整合司法保护资源,构建司法保护体系。
二是创新工作机制。诉前,强化审前主导作用,依托“侦捕诉联动机制”,适时做好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工作,退回补充侦查与自行补充侦查相结合,为指控和证明犯罪奠定基础;诉中,强化指控和证明犯罪主体作用,组成以分管检察长为组长的办案团队,认真做好案件审查,出庭应对工作,确保指控精准,确保庭审效果。
三是搭建服务平台。结合办案深入企业开展个案宣传和专项预防工作,提高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咨询,教育引导、警示提醒企业切实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内控机制。下步,该院将探索在开发园区建立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室,积极呼应创新企业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对需求,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