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秀区民政局“四个举措”高质量推动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
日期:2022-02-26 12:54:04 来源: 点击:
宜秀区民政局迅速贯彻落实省市民政系统和区委区政府改进工作作风为民办实事为企优环境有关会议精神,站位于高,立足于早,行动于快,“四个举措”高质量推动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工作。
一是常态化高质量抓好社会救助工作。规范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认定及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确保低保、特困人员认定及救助、临时救助等三项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后下得下、接得住、接得好,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作用,实现“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及时将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及时,切实把抓社会救助工作体现到为党分忧、为国尽责、为民奉献的实践中。
二是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动态管理工作。严格低保、特困人员认定及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日常管理,开展低保、特困人员认定及救助定期核查,加大对骗取社会救助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依规追回骗取的社会救助资金并追究相应责任。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急难性临时救助可实行先行救助,后完善审批手续的方式开展。
三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把握“国之大者”,扎实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范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及救助,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包括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库,加强大数据分析比对,及时预警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做到早发现、早帮扶、早救助。
四是统筹做好社会救助政策衔接。加强基本生活救助与其他专项救助衔接,加强基本生活救助、急难救助和专项救助间信息沟通、工作交流和资源统筹,在实施临时救助后,仍不能解决救助对象生活困难的,第一时间提供转介服务,帮助符合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救助条件的低保家庭申请其他专项救助,实现“1+1>2”社会救助合力放大。(王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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