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岭镇等单位成功跨省强制执行一起社会抚养费拖欠案

日期:2012-12-17 21:58:18   来源:   点击:

  近年来,宜秀区高度重视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把征收社会抚养费作为遏制政策外生育的重要手段切实抓紧抓好。新年伊始,区法院、罗岭镇政府组织执法人员驱车赴鄂,依法对外出从业、违反计生政策的龙某、邓某夫妇强制执行征收社会抚养费。

  罗岭镇龙某、邓某夫妇于2006年7月6日违法生育二孩。该夫妇长年在湖北省石首市做饮食生意,政策外怀孕时,罗岭镇镇、村赶赴湖北省石首市做其思想工作,动员其采取补救措施,但该对象执意违法超生二孩。经查实后,宜秀区人口计生委依法下达了社会抚养费征收告知书和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罗岭镇镇、村干部多次上门做工作,催促其缴纳社会抚养费,但因当事人长期外出不归而无法执行,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鉴于该对象具备执行能力,为严厉打击这一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行为,宜秀区人口计生委依法申请区人民法院予以异地强制执行。区法院高度重视,迅速选派4名司法警官与罗岭镇政府执法人员组成执行组,于2010年1月中旬前往湖北省石首市依法实行异地强制执行。在石首市计生部门和法院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执行组把当事人邓某连夜带到安庆,后邓某家属积极履行义务,并于次日交纳了社会抚养费5.5万元,至此此案执结完毕。

  这是宜秀区首例实行异地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案例,该案的成功执行,有力地维护了计生国策的威严,对违法生育者起到了强烈的震慑作用。 (罗岭镇计生办供稿)

上一篇:强势招商做足承接文章

下一篇:五横乡努力创建流动人口管理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