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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秀区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落实医疗救助“免申即享”

日期:2024-04-24 08:28:43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防范因病致贫返贫,促进共同富裕,宜秀区按照“政策精准找人”原则,健全完善“部门配合、上下联动、信息跑路”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待遇“免申即享”。
       分类资助参保“免申即享”。享受资助参保政策的医疗救助对象,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在困难身份认定地参保的,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身份标识直接享受基本医保参保财政补助和医疗救助资助,不需要申请,也不需要先全额缴费再发放财政补助。为减轻困难群众垫资参保负担,每年的8月底,区相关部门将符合资助参保的人员信息提供给区医保局,区医保局第一时间在医保系统维护身份标识,集中参保期被资助对象只需要缴纳个人应承担的保费即可。同时,规范每月信息交换机制,对动态调整新进入人群,第一时间进行身份标识维护,落实“动态覆盖、应保尽保”。2023年度安排财政和医疗救助资金218.43万元,资助6792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连续多年实现资助参保人群参保率100%。
       “一站式”救助“免申即享”。相关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等救助对象,在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或按规定转诊异地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及慢性病、特殊病门诊费即可享受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医疗救助对象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每年的集中征缴期,将相关部门提供的符合政策救助对象,进行身份标识维护;对相关部门提供的动态新增人员,区医保局第一时间在医保系统维护身份标识,落实“动态覆盖、应助尽助”。2023年度慢特病门诊和住院“一站式”直接医疗救助 17365人次,救助金额782.71万元。
       “依申请”救助“免申即享”。全面建立依申请救助机制,对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在身份认定前当年内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相应救助;年度内动态新增加的救助对象在身份认定前当年内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可依申请追溯给予相应救助。精简优化畅通救助流程,“依申请”救助对象不需要申请,也不需要自己跑腿。相关部门通过数据比对筛选,区乡村上下联动,确认救助资格,基层医保经办服务人员收集救助对象“一卡通”账户资料,医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直接打卡发放。2023年度“依申请”救助、手工追溯救助118人次,救助金额155.6万元。(撰稿:邹馨怡  审核:陶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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