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岭镇林春社区:七旬夫妇携手签署遗体(角膜)捐献志愿书

日期:2023-03-29 13:17:48   来源:   点击:
        近日,宜秀区罗岭镇林春社区七旬老人金来财、汪秀华老两口在宜秀区红十字会、罗岭镇政府、林春社区等相关工作人员及志愿者的见证下,分别签署了遗体(角膜)捐献志愿书,正式成为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者。
        今年76岁的金大爷,是一位退伍老军人,他的老伴汪阿姨是一位有着五十多年党龄的老党员。几年前,金大爷得知同村一位老人办理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同时了解到遗体器官捐献不仅可以为医学科研做贡献,还能挽救别人的生命,他就萌生了无偿捐献自己遗体的想法。于是,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老伴汪阿姨。在金大爷的解说下,汪阿姨对遗体捐献也有了一定的认知。
        2022年年末的时候,汪阿姨感染了新冠肺炎病毒,当时的汪阿姨高烧不退,躺在床上的她怕自己挺不过这一关,她想起老伴说过想办理遗体捐献登记的事,到现在这个心愿还未了。汪阿姨身体痊愈后,与老伴一起作出了决定。因其儿子在外地工作,过年团圆的时候,老两口把遗体捐献的想法告诉了儿子,起初儿子表示强烈反对。老两口语重心长地告诉儿子:“人死后,烧成灰能有啥用,还不如百年后把遗体捐献出去用于医学研究、提高疾病防治能力,帮助更多的人,这样生命的最后还能发光发热。前几年我们家条件非常困难,是党和国家的好政策,让家里渡过了难关,现在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好,要知恩感恩,回报社会!”。儿子听了父母的一席话,最终理解并同意了父母的决定。随后,老两口又与其女儿进行了沟通,做通了女儿的思想工作。
        在征得子女的同意和支持后,老两口将他们的意愿电话告知了宜秀区红十字会。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接到电话后向他们表达了敬意,考虑到两位老人年龄较大,出行不便,及时上门为两位老人办理了遗体器官捐献登记,随后与省红十字会遗体(器官)捐献中心进行了联系,为他们办理了《遗体、角膜捐献志愿者证》和荣誉证书。当宜秀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再次上门送上证书时,金大爷老两口激动地说:“我们的心愿终于实现了!”。
        自愿无偿捐献遗体器官用于医学研究或是挽救他人生命,是传递人间大爱、造福人类的义举,同时对于移风易俗、殡葬改革、节省资源、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筑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意义,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其中,这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希望有更多的志愿者加入这个行列!(撰稿:程洪芳  审核:胡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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