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宜秀要闻 > 正文

宜秀区“四结合”规范村务公开

日期:2012-12-17 21:09:04   来源:   点击:

  村务公开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强大动力。近年来,宜秀区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创新村务公开管理和实施办法,切实维护了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激发了农村广大干群参与村级管理的热情,提升了村“两委”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有力的推进了农村民主化进程。

  一是定期与随时相结合。除了每季度首月15日定期公开村务外,遇到重大、紧急事件,随时公开。杨桥镇在去年的抗震救灾工作中,要求各村(社区)及时公布抗震救灾情况,特别是对各种救灾物资和款项的发放,要求第一时间在村(社区)公开栏予以公开,让群众了解救灾物资的去向。

  二是固定与灵活相结合。随着村级活动场所的升级扩建,全区新建固定村务公开栏75块,目前每个村(社区)至少拥有一块。同时,每个村(社区)还制作了若干块流动公开栏,用于迅速向群众传递信息。今年村(居)民委员会换届期间,除了在村部固定公开栏及时公开换届信息外,57个村(社区)还在人群聚居区、农村集贸市场等地派出流动公开栏200多块次,通过公开栏了解换届信息的群众达10多万人次。区乡两级积极搭建公开平台,促进公开形式多样。各村(社区)借助宜秀周刊、宜秀组织、宜秀先锋网等区级报纸、报刊和网络等手段把村(居)公开到户到人。五横乡曰公社区把群众关心的社区财务收支情况定期上网公布,群众一点击就可直观了解社区财务收支情况。

  三是一般与重点相结合。一般的常规性公开内容包括村(社区)的年度工作计划、各村(居)民组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各项民生工程实施情况等,保证基层群众充分了解村(社区)发展概况和国家各项支农政策。除此之外,对群众最关心的村级财务收支情况要求各村(社区)要定期向群众公开。随着近郊农村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征地拆迁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要求各村(社区)对失地农民保障、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办理和农村集体土地、项目承包和经营情况等内容也要定期在公开栏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督查与检查相结合。以阳光村务工程和村“两委”换届为契机,全区57各社区都选举产生了由群众代表和威信较高的党员组成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明确规定,村(社区)重大事项公开之前,必须提交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并由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予以公开。区委组织部在每年的“三级联创”考核检查工作中,将村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检查内容,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公开不及时,内容不符合,程序不规范的,将追究乡村两级党组织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在2010年“七一”表彰工作中,对10个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授予了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吕兆春、徐明)

上一篇:宜秀区各乡镇组织村级人口计生信息化培训

下一篇:大桥街道举行第二十七个教师节庆祝及表彰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