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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平安农机示范区”创建工作成效显著

日期:2012-12-17 21:10:29   来源:   点击:

  近期,宜秀区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首批申报“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村(社区)进行验收,其中大龙山镇等4个乡(镇)、永安社区等11个村(社区)验收合格。大龙山镇等4个乡(镇)被命名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永安社区等11个村(社区)命名为“平安农机”示范村(社区)。

  宜秀区区委、区政府历年来高度重视“平安农机示范区”创建工作,早在2007年度区政府就首次将“平安农机”工作纳入农业经济目标考核体系,2008年5月12日区政府办就转发了区农机局关于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建设”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宜秀政办发[2008]17号),2011年3月30日区政府办又印发了《关于开展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宜秀政办发〔2011〕21号),成立了由政府分管区长为组长,区安监局、区农机局、区交通局、区工商分局、市交警三大队等单位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宜秀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4月1日宜秀区政府又在罗岭镇黄梅村举办了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区”创建工作启动仪式,与各乡镇(街道)政府签订了“平安农机”创建目标责任书。7月13日区政府又召开了全区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区”工作推进会。区农机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一方面通过开展农机安全宣传,着力提高农机“三率”,外出参观学习,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创建氛围,加大经费投入,创新机制,完善制度等方式推进“平安农机示范区”创建工作;另一方面加大对我区创建省级“平安农机示范区”工作的指导力度,确保乡镇(街道)在创建投入、机制创新、场所建设,以及创建档案等规范达标。各乡镇(街道)也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把创建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领导小组,同时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把创建工作量化落实到人,真正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做事、有人落实。 “平安农机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情况,相互交流,分析形式,制定应对措施。

  自“平安农机示范区”创建以来,我区农民机手的安全意识普遍增强,农业机械及其驾驶人的挂牌率、年检率、持证率大幅提高,无农机重、特大事故发生,农机事故率呈逐年下降趋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了一方平安,推动了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健康发展,促进了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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