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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秀区四大机制严防扶贫小额信贷逾期

日期:2019-12-02 09:08:59   来源:   点击:
  随着脱贫攻坚工作的深入推进,在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的背景下,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心设计的“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建立风险补偿金”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发展迅速,在带动贫困户发展、增加贫困户收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金融扶贫、助力贫困户增收脱贫的重要抓手。
  宜秀区自2016年6月推进扶贫小额信贷政策以来,累计发放小额贷款9481.5万元。按照贷款用途来分,“户贷户用”贷款金额1161.5万元,“户贷企用”贷款金额8320万元,涉及企业73家,户均贷款4.9万元,累计承贷100万元以上的企业共计30家。按照放贷年度来分,2016年放贷9户32.5万元,均用于贫困户自主发展;2017年放贷1764户8369万元,其中1697户8320万元入股74家企业,入股分红率达6%以上,分红约1100万元;2018年放贷210户1010万元、2019年放贷15户70万元,均按照“一自三合”(即户贷户用自我发展、户贷户用合伙发展、户贷社管合作发展、户贷社管合营发展)金融扶贫模式发放。
  2019年宜秀区进入集中还款阶段,除2018年已还款296.5万元和2019年新增贷款70万元,其余贷款需今年全部还清,年度还款任务为9115万元。截至目前,2019年小额信贷已还款9070万元,放款70万元,贷款余额为115万元,存量“户贷企用”贷款余额为零,逾期金额为零。
  组织一次核查,严把“对象精准”关。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坚持以带动贫困户增收为根本目标,重点对有产业发展需求的贫困户和承接扶贫小额贷款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予以支持。由安庆市农商行牵头,区财政局(金融办)、区扶贫办等部门配合,组织开展评级授信工作,分别对贫困户的家庭基本情况、资产构成、就业就学等信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信息进行完整详实地核查,确保贫困户有贷款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确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发展潜力且贷款回收有保障。
  签订两类协议,严把“流程规范”关。根据对贫困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际情况的分析结果,合理设置贷款额度,严格按照“户申请、村申报、乡镇审核、区审批”的程序发放贷款。对“户贷企用”模式贫困户签订四方协议(政府、企业、贫困户以及金融机构),对“户贷户用”模式贫困户签订一自三合协议,分类签订,合法规范。明确提出不向非贫困户提供贷款,不向未成年人提供贷款,不向未经评议授信户提供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户贷款金额不超过5万元等原则。
  规范三种模式,严把“高效使用”关。一是存量户贷企用模式。要求承接扶贫小额贷款的企业提供资产担保,规范企业财务行为,通过吸纳贫困户就业或参与产业发展,建立与贫困群众长期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贫困户稳定增收;同时加快推进产业项目实施进度,全面杜绝资金滞留现象。二是户贷户用自我发展模式。在全面摸底的基础上,鼓励有自主发展能力和发展条件的贫困户,通过户贷户用“自我发展”扶贫产业,独立生产经营实现增收脱贫。三是户贷户用“三合”发展模式。贷款贫困户通过加入或抱团成立农民合作社,与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协作合营等方式,成立新的经营主体,并确立抱团贫困户的主体地位和合作社的经营主导权,引入和发挥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资金、技术、信息、销售和服务优势,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的带动作用。
  建立四大机制,严把“资金安全”关。一是建立宣传机制,维护贷款主体利益。结合脱贫攻坚巡视整改、成效考核整改以及帮扶走访活动等重点工作,进村入户、入企宣传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告知承贷企业和贷款贫困户逾期不还和违约对自身及家庭社会信用体系的影响,强化还款意识,提前消除不良影响苗头。二是强化企业挂牌监测。压实乡、村两级责任,明确村级为第一责任人、乡镇为主要责任人。每周对贷款余额进行会商调度,采取当面提醒、电话告知、协同银行入企上门提醒等方式,强化承贷企业按期偿还责任。区扶贫办每月初将“60日内”即将到期贷款明细发送至各乡镇(街道),进行贷款预警。区财政局(金融办)每月初发函到各乡镇(街道)做好即将到期贷款催还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提前与企业进行对接,确认还款时间和还款能力,确保企业及时还款或提前还款。三是建立监测机制,扶持企业健康发展。建立重点企业监管台账,由区乡领导挂牌督办;乡镇(街道)对承接扶贫小额信贷的73家企业每月经营状况进行监测,详细了解经营状况、经济效益以及市场发展前景等信息,进行初步风险预估;财政局(金融办)、扶贫办等相关部门汇总分析,并对经营状况波动较大的承贷对象进行问题排查,及时协助化解;对承贷贷款数额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由各乡镇(街道)区级点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月初到重点企业实地走访调研,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还款能力,帮扶企业协调解决部分实际难题。四是建立支持机制,缓解企业还款压力。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企业助力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对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有偿还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且在宜秀区注册、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短期内还款压力较大的承贷企业提供续桥过贷资金,并由区国有融资担保公司给予担保,缓解企业还款压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确保扶贫小额贷款不逾期。
(通讯员 耿仁平 周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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