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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宜秀法院:多动嘴,迈开腿,法庭巧解欠薪案

日期:2016-11-16 09:08:32   来源:   点击:


   某服装公司是一家中型的服装加工企业,坐落于安庆市开发区,公司曾有员工近百人。近年来,由于经营不善,长期亏损,因而欠了一部分的工人工资。今年10月,该厂的近20名员工起诉至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该服装公司支付他们2015年12月、2016年1月的工资,合计4万余元。该案的承办人员为妥善解决这一群体性纠纷,多管齐下,促成案件的调解结案。

    多动嘴,春风化雨暖人心。案件刚分到宜秀法院菱北法庭不久,多名原告就找到案件承办人,言语中情绪激动,对服装公司的老板表达出极大的不满。承办人并没有因工作繁忙而不耐烦,反而是与当事人面对面的坐下仔细倾听她们的诉说,并就一些关键问题进行了记录,对案情有了初步的认识。通过多次与原告的沟通,原告对于法院办理该案的法定程序有了了解,对法院积极处理的太对也表示感激。此后,承办人多次与被告公司的老板进行电话联系,向其传达原告的意思,也要求其能积极处理问题。通过与原、被告多次真诚、深入的交流,不仅排除了当事人对法院的疑虑,更是减少了当事人之间的情绪对抗,为下一步的调解工作奠定了基础。

    迈开腿,实地调查掌案情。虽然从法理上来说,法官办案应当是相对被动,但基于现实情况,许多案件需要法官能主动出击。在这个案件中,被告始终不愿意到法院来当面处理问题,每次都是在电话中讲一些理由。为此,案件承办人主动到被告公司去实地查看,了解真实的情况。通过实地调查,承办人了解到该公司一直是守信用的企业,之前也从未拖欠过员工工资,而且虽然现在遇到困难,但公司的老板以及部分员工都没有放弃,而是在谋划转型,以拓展新的市场,并正在做一个项目。通过与部分仍在职的员工沟通,知道他们对企业还是抱有很大的希望。因此承办人认为该案应该慎重谨慎处理,既要保障原告方的权利,也要考虑被告的现实情况,不能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又产生更大的问题,宜“放水养鱼”而不能“竭泽而渔”。为此,承办人多次约当事人双方面对面的调解,通过释法、讲理,双方最后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愿意给予被告一个月的宽限时间,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

    该案的成功调解,让当事人双方均表示满意,既让十几名原告的辛苦钱有了着落,也让被告能安心的转型生产,避免了全体性案件纠纷的扩大,为辖区的稳定和经济的平稳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郝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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