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秀区不断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
日期:2023-09-11 10:16:19 来源: 点击:
今年以来,宜秀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保障标准逐年提升。为切实保障我区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我区逐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760元/月·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725元/月·人;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调整为950元/月·人,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财政补助标准调整为740元/月·人;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 1710元/月·人;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1300元/月·人;高龄津贴80周岁至99周岁上调为30元/月·人,100周及以上为300元/月·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均上调到80元/月·人。
服务机制不断完善。一是政策更优。进一步放开户籍地限制,落实居住地申请临时救助政策,提高临时救助质效。进一步放宽对救助申请对象拥有车辆、房产、银行存款等家庭财产方面的限制,用足用活刚性支出扣减、低保减退、收入豁免等政策。二是内容更丰。拓展社会救助服务内涵,丰富“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和服务内容。开展散居困难失能人员托养服务,为散居特困、低保、重残家庭中有需求的失能人员提供托养服务。坚持“党建+老年助餐”,提升老年助餐知晓率和满意度。三是沟通更畅。强化社会救助职能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紧盯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推动向“好不好”“优不优”转变;落实低保操作规程等制度,在政策范围内适度放宽准入条件,将符合条件人员及时纳入低保,实现低保对象扩围增效。(撰稿:余虎豹 审稿:周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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