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宜秀要闻 > 正文

“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动员会

日期:2012-12-17 20:28:07   来源:   点击:
6月24日,宜秀区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动员暨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培训会在区委党校召开。区领导叶林霞、刘华、陈鹏出席会议。区委副书记叶林霞在会上发表讲话。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刘华主持会议。副区长陈鹏宣读了全区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实施意见》。

  叶林霞在讲话中要求,第一、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新农村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是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长远之策。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第二、要把握重点,全面落实“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各项任务。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时间长、标准高、要求严、涉及面广等特点。一是要认真把握好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目标要求。在推进工作过程中,坚持“四项原则”,实现“三大目标”。二是要认真把握好开展“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工作重点。要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摸底,清理,登记工作,不断规范村级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机制,完善村级监督机制。三是要认真把握好开展“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工作步骤。

  第三、要强化领导,确保“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取得实效。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我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一是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细化责任目标,定期召开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合力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的工作局面。二是要抓好培训,严格政策。推进这项工作,前提就是抓好教育培训。在具体工作中,要严格把握政策界线,讲究方式方法,既要认真解决现实中存在的矛盾,又要避免产生新的矛盾和问题。三是要强化督查,务求实效。各乡镇(街道)及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工作的监督检查,着力抓好相关制度的完善和落实,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成员,各乡镇(街道)党委主要负责人、纪委书记、分管农业工作的负责人、财政所长、农委主任,村居负责人、文书等参加会议。会上,区农业局、财政局相关负责同志对乡镇的“三资”清理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陈秀根)

上一篇:北部新城建设管理局召开“创先争优”承诺大会

下一篇:北部新城党员以实际行动履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