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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秀区建立社区矫正衔接工作机制

日期:2012-12-17 20:54:59   来源:   点击:

    为认真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适用社区矫正社区影响评估暂行办法》,提高社区矫正衔接工作规范化水平,共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促进社区矫正公正、高效执法,5月15日,宜秀区法院与宜秀区司法局召开座谈会,双方就社区矫正工作中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席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等方面达成共识。

  一是进一步规范已决犯移交衔接工作。针对目前一些被告人被判处非监禁刑后不到司法行政机关报道的情况,区法院在对被告人宣告判处非监禁刑时,发放《接受社区矫正告知书》,书面告知其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道的时间期限以及逾期报道的后果,通知居住地司法行政机关,并在判决书生效起三日内送达。每月定期核对管制、缓刑犯名单、接收情况等信息,防止漏送、错送而造成漏管、失管。

  二是建立非监禁刑罚社会调查评估制度。委托社区矫正机构对可能被判处非监禁刑罚的被告人开展判前调查评估工作,并将社会调查评估意见作为量刑的重要参考。同时,建立非监禁刑保证人制度,保证人大多是被告人近亲属,以便于随时可以联系到被告人,了解被告人的情况。建立司法行政机关社区影响评估意见书反馈制度,及时向区司法局反馈评估意见书采纳情况。

  三是建立社区矫正对象扶助疏导制度。帮助接受社区矫正的被告人做一名有益社会的公民是法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延伸审判服务的一项主要工作,针对他们的生活经济来源问题,我院将与司法行政部门积极联系一些企业,尝试建立对非监禁刑的被告人工作基地。通过举办社区矫正人员法制培训班、回访矫正对象等形式,把在审判实践中摸索出来的教育感化挽救罪犯的一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引入到社区矫正工作之中,从而增强矫正教育效果。

  (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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