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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秀区法院发出首例司法确认决定书

日期:2013-11-05 10:34:42   来源:   点击:

    近日,宜秀区人民法院对安庆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的一份人民调解协议依法进行确认,并下发司法确认决定书,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最高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实施以来,该院首例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决定书。
    2011年11月17日,产妇高某入住安庆市某医院分娩,医院采取顺产方法接生,女婴头部出来后因肩部被卡住,缺氧死亡。双方发生医疗纠纷。2011年11月30日,在安庆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12月1日,申请人李某、高某与安庆市某医院共同向宜秀区人民法院申请确认该调解协议的效力。法院经审查认为,该协议协议内容是申请人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确认该调解协议合法有效。确认决定书于当日送达,双方均自愿履行。
    宜秀区人民法院首例人民调解协议确认决定书的发出,既肯定了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权威性,也为当事人提供了省时、省力、省钱地解决纠纷的途径,更减少了诉讼成本,节约了司法资源,使人民法院集中精力解决复杂的矛盾纠纷。(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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