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区卫生系统医药购销和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维护群众的合法健康权益,近期区卫生局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狠刹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
一是加强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执业行为的监管。开展对区、乡、村三级医疗机构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贯彻执行《安徽省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实施细则》以及各级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等情况。
二是严格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区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三是加强处方监管和统方管理。全面落实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处方点评和不合理处方院内公示等制度,促进合理用药、阳光用药。积极防范以商业贿赂为目的的非法统方。
四是加强医疗机构经济运行情况的监管。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各项内控制度,开展医药费用监测,完善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五是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当行为。重点查办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失职渎职和医务工作者收受回扣等案件,以及接受商家支付费用的各类高消费活动的问题。严肃查处索要或暗示送“红包”、乱收费、滥检查、大处方、推诿病人、以谋取私利为目的转送或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就医、指定患者到院外购药等违规行为。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江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