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明节假日期间,各级民政部门、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强值守,一律取消休假。
二、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动,服从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因推诿扯皮造成后果的,一律从严追责。
三、流动人口殡改工作由居住地所在政府负责,户籍所在地政府配合。包保不到位、通报不及时的,一律从严追责。
四、偷运遗体进行土葬的,除处罚委托人外,对运出地、接收地、运输工具责任人一律依法追究。
安庆市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