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府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2015〕6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的通知》(皖政办秘〔2015〕137号)和《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的通知》(宜政办秘[2016] 10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政府行政行为,加强权力运行监管,确保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落地生效。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我区自5月中旬开始,全面启动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制定工作,目前已全面完成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制定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准备,精心部署安排。为了切实做好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制定工作,区政府印发了《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定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的通知》(宜秀政办发〔2016〕29号),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认真做好组织实施。5月19日,召开全区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制定工作推进会,传达全市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制定工作培训会精神,对我区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制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强化推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涉及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制定工作的26个部门和单位切实提高认识,精心安排部署,及时组织实施,抽调专门人员和精干力量从事细则制定工作,安排分管领导跟踪督查,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关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制定工作质量,认真对照权力运行监管细则(模板),针对本部门和单位的权力事项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细则、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使权力及其监管事项细化到条、落实到款,职权法定更加具体和可操作。三是部门协调联动,强化监督指导。监管细则制定工作由区编办牵头负责,涉及责任追究、流程监管的由区监察局负责审核,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审核工作由区法制办负责。通过建立相关工作群和专线电话,进行督促指导。通过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监管细则制定工作协调有序推进,按时间节点全面完成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制定工作。(程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