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六次会议 决定区乡人大换届选举等事项
日期:2016-12-01 15:03:46 来源: 点击:
11月30日上午,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造林、王琼、何平、陈富斌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区委常委、副区长程廷灿,区法院院长丁文军,区检察院检察长孙庆健列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宜秀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决定2017年1月5日为全区区、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审议通过了宜秀区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各乡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城乡低保工作情况的报告以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对上述两份报告分别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实到常委会组成人员16人(应到17人),上述两份报告的测评结果分别为满意票14票、基本满意票2票,满意票15票、基本满意票1票,测评结果等次均为满意。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区政府有关融资议案和人事任免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区直相关部门班子成员,各乡镇(街道)人大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区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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