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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八次会议 决定召开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等事项

日期:2017-01-04 10:06:12   来源:   点击:
 
  元月3日,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副主任张造林、王琼、何平、陈富斌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区政府副区长王静,区法院院长丁文军,区检察院检察长孙庆健列席。
  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区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决定全区区、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调整为2017年1月18日。审议、通过了召开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决定2017年1月20日召开宜秀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建议议程为: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区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区本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区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选举区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会议还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审议稿)。
  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负责人,各乡镇(街道)人大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区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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