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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森林公安分局依法处罚持明火上山人员

日期:2017-01-26 09:47:30   来源:   点击:
  为严防春节期间祭祀引发森林火灾,宜秀区森林公安在进行日常宣传巡查的同时,也加大力度严厉打击持明火上山的人员,并于1月21日(农历腊月二十四)依法处理一名在山上燃放鞭炮、柏字香的违法行为人姚某。
  21日上午,姚某携带鞭炮、柏字香经过防火卡点时,将鞭炮、柏字香密藏于包中,骗过护林员后,在山上燃放鞭炮、柏字香,被山上巡逻员当场抓获,区森林公安分局接警后依法对该案件进行了处置,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安庆天天直播栏目同时对此事进行了跟踪报道。
  今年以来,区森林公安分局及地方派出所共累计打击处理持明火上山3人。春节将至,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落实包保责任制,严格执行“三个一律”,倡导文明祭祀,严禁一切火源进山。(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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