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秀区快速处置一起森林火灾
日期:2017-02-15 18:51:45 来源: 点击:
2月14日19时15分,区防火办接到火警电话,我区大龙山镇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区、镇、村三级迅速集结人员赶到现场,至20时50左右将火扑灭。此次火灾现场位于大龙山镇桃元社区与总铺社区交界处的斗笠石尖山顶,过火面积约0.6公顷。火灾未造成损失。
火灾发生后,宜秀区区长娄雪松、常务副区长张耿、纪委书记江学文、分管副区长周华斌、区公安分局局长鲍翔、区公安分局政委王文哲、区消防大队、交警三大队,区卫计委、城管执法局、林业局、大龙山林场、防火办等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调度指挥灭火工作。大龙山镇迅速集结120人的救援力量,奔赴山顶灭火;其他四个乡镇救火队、区城管执法局、卫计委等部门在半小时内集结150余人,在山下整装待命,并及时出动消防车2台、救护车1台。此次事件中我区反应迅速、指挥调度得当、人员集结快、效率高,火情发现得早、处置得快、效果好。火扑灭后,增援人员有序撤离。 经走访调查,有现场目击群众称起火前曾看到空中有孔明灯从城区方向飘来,初步判断起火原因为群众燃放孔明灯引起。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君毅、市公安局副局长黄金竹、市林业局局长邓根和、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李彤非、市森林公安局局长方俊、政委王华胜、市消防支队副政委陈国和等市领导高度重视,现场指导,并对孔明灯等物品的管控工作提出要求。
当晚10时,娄区长在大龙山镇政府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森林防火有关工作。他要求,公安机关要迅速查明此次事件的原因,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他指出,当前仍在防火期,各地切忌麻痹大意,要严肃工作纪律,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值班值守,区纪委要对各乡镇(街道)防火值守情况每天一查、每日一报,安监及市场监管部门要对大学及周边地区进行检查,防火期内禁止出售孔明灯等易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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