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秀区多措并举推进“老农保”与城乡居保衔接工作
日期:2017-03-29 10:29:17 来源: 点击:
“老农保”制度始于上世纪90年代初,根据《县(区)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文件精神,“老农保”工作在各地广泛开展。为保障参保城乡居民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快推进“老农保”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工作,根据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尊重事实,积极稳妥、分类处理、有利群众”的原则。宜秀区人社局按照“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的工作思路,多措并举扎实推进老农保与城乡居保制度衔接工作。
一是完善基础信息,确保准确无误。由于“老农保”在办理时程序简单,致使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不完善。为完善参保人员基础信息,宜秀区人社局社保中心多次召开乡镇(街道)社保所所长会议,要求走村入户逐项核实“老农保”参保人员基础信息,在人数、钱数、总数方面要做到“数数相符”“账账相符”,在姓名、身份证号、保险证方面要做到“一一对应”。
二是维护群众利益,确保稳定和谐。并轨衔接工作的开展是在保证参保人员合法权益不受损失的前提下进行的。对于同意衔接人员,根据其具体情况,采取恰当的方式进行衔接过渡;对于不同意衔接人员,允许其办理退保手续,并将个人账户储蓄额及相应的利息一次性支付给本人,且终止“老农保”保险关系;对于“有名无账”或“有账无名”的“老农保”资金,用专门账户予以封存,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规范管理核实,确保信息真实。在核实完善“老农保”参保人员相关信息的基础上,依据政策分门别类进行衔接。利用衔接信息系统,对个人账户进行合并,完善档案管理和归档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完整、规范,做到不漏一人,不错一人。
四是全面开展清理,确保无缝对接。对因信息不完整导致无法进行信息采集和不愿办理转移或退保的,各乡镇(街道)需及时告知当事人具体处理办法,并将数据进行汇总并注明原因统一上报至区人社局社保中心。
截止目前,宜秀区共有7167人参加了“老农保”,目前领取养老保险金待遇的有338人,累计已转入城乡居保3320人,已办理退保人数1658人。
(何晓红 丁厚祥)
上一篇:迎江区宜城路办事处一行来燎原社区参观考察廉政文化建设
下一篇:网络祭祀 科学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