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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 决定7月24日召开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

日期:2017-07-20 15:24:18   来源:   点击:


 
    7月20日上午,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区人大副主任何平、王琼、王磊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耿,区政协副主席、财政局局长陈启讲,区法院院长光彩,区检察院检察长程峰列席。
    会议分别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区本级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2017年1—6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6年度财政决算及2017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对上述三份工作报告分别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实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2人(应到25人),上述三份报告的测评结果分别为:满意票20票、基本满意票2票,满意票13票、基本满意票8票、不满意票1票,满意票20票、基本满意票2票,测评结果等次均为“满意”。
    经过表决,会议决定批准区2016年财政决算。
    会议审议、通过了宜秀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决定2017年7月24日召开宜秀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建议议程为:选举区人民政府区长。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其他相关事项、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和区政府有关融资议案。
    会前还组织开展了《预算法》学法讲座。
    区审计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领导班子成员,龙山凤水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大桥街道、菱北办事处人大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区人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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