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致退役军人死亡的案件,遇难者家属于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获得116万元的赔偿款。
2019年6月6日,杨某驾驶大客车沿宜秀区中山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至某加油站右转驶入加油站时,与由东向西孙某驾驶的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车右侧倒地后,大客车右侧车轮挤压倒地的孙某,造成孙某(男、27岁)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杨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孙某生前系北京某部队的退役军人,正处于择业阶段,又是家中的独子。事故发生后,媒体进行了相应的报道,孙某的父母亦因丧子之痛双双住院。
7月中旬,孙某父母选择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将案件起诉至宜秀区人民法院,该院受理后,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优先对此案进行了排期开庭,通过庭审,了解到案件的争议焦点主要是按北京标准进行赔偿还是按安徽标准进行赔偿。庭审后,承办人邀请特邀调解员对各方进行了调解。首先,调解员就案件事实分析法律规定,并为各方当事人释疑解惑。鉴于孙某事故发生前仅在安庆生活五个月,退役前却在北京工作、生活长达八年,退役后,北京部队亦向其工资卡支付相应的补助,按照规定,孙某算不上在安庆居住生活满一年,对于按何种标准进行赔偿,本身既具有争议性,通过深入细致的分析讲解,双方当事人对此也认同;其次,调解员按两地标准为双方当事人做了详细的计算,找出两种标准赔偿的差距;最后,调解员采取“背靠背谈心,面对面诠释”的方法,分别做当事人的工作,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经过一周的耐心细致沟通,最终三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由保险公司一次性赔偿孙某父母各项损失115万元,杨某补偿1万元,双方纠纷一次性了结。上述款项在调解协议签订后,均已履行到位。
这次交通事故的成功调解,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避免了矛盾的激化,切实发挥了特邀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近年来,宜秀区人民法院通过聘用特邀调解员、联合公安、保险等部门的不断地积极探索与实践,走出了一条审判机关与各部门联动,以法院法律服务前移为特征的快速调解、快速理赔、快速救济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解决之路,大大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维护和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宜秀区人民法院 刘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