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宜秀要闻 > 正文

宜秀区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日期:2024-04-01 08:49:36   来源:   点击:
  3月29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曹红斌主持召开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富斌、王琼、赵永杰、陈杰南及其他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陈海银,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方胜,区法院院长夏风,区检察院检察长汪杲,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办事机构负责同志,区财政局班子成员,各乡镇(街道)人大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7人,出席27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并对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好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严格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不断提高管理运行效益;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研究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不断补短板、强弱项,着力解决企业可持续发展、队伍能力建设等方面的问题;要坚持目标导向,制定详实的工作和责任清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与经营,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会议书面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并向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依法组织了宪法宣誓。(撰稿:汪冉冉 审核:鲍唯伟

上一篇:郑志主持召开四届区委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