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曹红斌主持召开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副主任王琼、陈杰南、蒋卫东、徐永生,党组副书记赵永杰、党组成员王一中出席。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陈海银,区检察院检察长汪杲,区纪委监委、区法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6人,出席23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通过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分组审议了宜秀区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对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听取和分组审议了宜秀区2024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对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听取和分组审议了宜秀区2024年度财政决算及2025年1-6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对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庆市宜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区2024年财政决算的决议(草案)》。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向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依法组织了宪法宣誓。
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和办事机构负责同志,区发改委、区审计局、区财政局等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乡镇(街道)人大(工委)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或相关议题。(撰稿:严语 审核:刘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