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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阳光村务工程”获省、市表彰

日期:2013-05-04 09:48:44   来源:   点击:

     近日,省、市“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揭晓。我区大桥街道苏岗社区、区财政局裴明政分别获省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区委组织部、大龙山镇、白泽湖乡芭茅村、罗岭镇黄梅村,区纪委党风室主任金德钦、五横乡纪委书记曹先宏分别获得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称号。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区“阳光村务工程”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制度为核心、以监督为保证,高起点谋划,高质量推进,认真落实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开展“群众评官”等工作,促使村级权力公开、公正、透明运行,取得了积极成效,顺利通过省、市检查验收。(金德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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