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娄雪松辞去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日期:2017-06-07 16:46:12 来源: 点击:
宜秀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娄雪松辞去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7年6月7日宜秀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娄雪松提出辞去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娄雪松辞去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报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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